国际标准视力表和对数视力表的区别
一、拥挤现象:当照明条件相同时,使用以上两种视力表对同一患者进行视力检查,其结果有异。发现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查视力,结果比对数视力表要好一些(约好一行)。分析原因:国际标准视力表的视标“E”字,中间一横短于其它两横。而标准对数视力表的视标“E”字三横等长。后者较前者难以辨认,因为后者较“拥挤”,造成“分开困难”,即“拥挤现象”。
二、对弱视诊断和疗效判定的影响:弱视定义中规定矫正远视力≤0.8者为弱视,而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缺少0.9一行。假如患者矫正视力为0.9,即可否定弱视的存在,可是患者的视力又达不到1.0。因而因为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缺少0.9一行,无法判定患者是否为弱视,这一“盲区”的存在给弱视的诊断和疗效的判定造成不便。
三、低于4.0的视力无法应用五分记录法:目前国内医院和眼镜店基本上都用标准对数视力表,其中不少单位采用五分记录法。但当视力低于4.0时,却没有相应的五分记录方法,不得不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的记录方法,造成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不同的视力记录方法。
四、与国际脱轨:应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视力,较国际标准视力表更具有科学性。但标准对数视力表并未在国际上通用,而且缺少0.7和0.9两行,难与国际标准视力表进行对照,这就不便于进行国际学术交流。其实国内医学界也因标准对数视力表缺少0.7和0.9两行,而不得不继续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作为学术交流的视力依据。
标准对数视力表 |
国际视力表(小数视力表) |
3.5 |
0.03 |
3.6 |
0.04 |
3.7 |
0.05 |
3.8 |
0.06 |
3.9 |
0.08 |
4.0 |
0.1 |
4.1 |
0.12 |
4.2 |
0.15 |
4.3 |
0.2 |
4.4 |
0.25 |
4.5 |
0.3 |
4.6 |
0.4 |
4.7 |
0.5 |
4.8 |
0.6 |
4.9 |
0.8 |
5.0 |
1.0 |
5.1 |
1.2 |
5.2 |
1.5 |
5.3 |
2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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