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
青少年视力复健有其限制条件,所以不同问题就由不同的限制条件;
早产或巨胎,或多胎小孩,会因出生时眼球过大小不正常[大于或小于3.2公斤3.5公斤],造成色感感受性发展不良,因而色淡。
而色感细胞在出生18 个月时最敏锐,8岁既完全退化所以救济最好在6岁前,越早越好。
b、四岁前小孩,尚未上学,在家时,父母均以感性教育教化,并非理性教育,所以在四岁以后,具理性沟通能力,即可接受复健,如以a例来说,4-6 岁是最佳复健时间。
C、早发性白内障,晶体摘除小孩,务必在四岁[最好是四岁]至六岁间植入人工晶体,开始接受复健,才来得及色感救济。
d、小孩出生后是远视,一般约在 6岁左右跨入近视,所以所有弱视,眼震者最好在6岁左右接受复健。
e、远视性弱视小孩,色感发展不全,集合又偏低,但约在5-6岁调节力己具代偿功能,所以均需在5-6岁复健。
f、近弱及近视,均集合偏高,且随年龄增加,集合将更高,且集合点由点状恶化成段带状,眼球内外旋更困态化,所以近视或运弱的复健,越年轻越佳。
g, 双眼不等视者,须抑制轴长眼,待轴短眼成长全于轴长眼一致,即可等视。所以不等视眼者,越早复健,救济轴的差不等差值,越有机会完全救济。如15岁可救济-3. 000以下不等视。10 岁可救济-8.00D以下不等视。
2、综上可知,小孩最生复健年龄4-6岁,如超8岁色感就来不及教济。超18岁,所有不等视,几乎都来不及救济。